金口河區:庭審現場變警示“課堂”
發布時間:2021/9/22 20:39:44 來源:金口河區紀委監委
9月15日,在金口河區人民法院一號審判庭里,旁聽的黨員干部屏息凝神,伴隨審判長的法槌落定聲,許琤挪用公款案庭審正式開庭。
黨員干部在區法院第一審判庭旁聽“許琤案”庭審宣判
“被告人許琤,在擔任原區防震減災局出納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累計數額達人民幣371004元歸個人使用,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條之規定,犯罪事實清楚……”法官當庭宣判被告人許琤犯挪用公款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
為充分發揮反面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進一步筑牢黨員干部拒腐防變的思想防線,金口河區紀委監委組織鄉鎮、部門相關分管領導、財務人員等180余名黨員干部,通過現場旁聽、網絡直播等形式觀看了這起職務犯罪案庭審宣判,并于庭審結束后組織召開金口河區“許琤案”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會。
警示教育大會現場
“我干出這樣違法亂紀的事,辜負了組織上的培養和信任,我愿無條件地接受紀律的懲罰和法律的制裁……”庭審現場,許琤道出了自己心里的真實感受,一聲聲的懺悔,讓現場及觀看直播的黨員干部深受震撼、深感惋惜。
“難以想象,曾經的同事竟然挪用公款,走上了犯罪的道路?!眳^鄉村振興局會計白洋說道,“今天的庭審讓我觸目驚心,受益匪淺,同時警示自己一定要廉潔自律、潔身自好?!?/span>
庭審后的警示教育大會,針對本案進行了剖析并開展了以案說紀、以案說法,進一步繃緊黨員干部“廉潔之弦”。
警示教育現場播放許琤懺悔視頻
“許琤身為國家工作人員,本應恪盡職守、廉潔奉公,他卻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嚴重侵犯了公款的使用權和國家工作人員職務和公務活動的廉潔性,最終受到法律的懲罰,是其咎由自取……”區人民法院黨組書記、代理院長蘭斌圍繞職務犯罪等方面以遵紀守法的角度為現場的黨員干部們開展法律輔導。
“作為一名紀檢監察干部,對此案涉案人員的行為感到惋惜,同時也提醒我,在今后的監督檢查工作中,要進一步提升業務水平、加強監督,特別是加強對監督單位財務工作的監督檢查,加強對單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的監督,對苗頭性問題早發現、早處理?!眳^紀委監委駐區農業農村局紀檢監察組組長葛橙表示。
“下一步,我們將持續圍繞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一個環節一個環節把嚴實,一個問題一個問題查到底,對違紀違法行為既要處理當事人,又要追究主體責任,還要追究監督責任,以問責倒逼履責?!眳^紀委監委相關負責人表示。
作者:邱景平